贛縣江口鎮安坑村金田石材廠(以下簡稱金田石材廠),于2015年11月17日在贛州市贛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登記注冊,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360721MA37MAW50M,經營者:王小榮;組成形式:個體經營,經營場所:贛州市贛縣區江口鎮安坑村九組,經營范圍:普通建筑用片石、碎石露天開采及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金田石材廠為一停產多年的老采石場,礦山原于2014年9月委托江西省煤礦設計院編制了《贛縣江口鎮安坑村金田石材廠開采整改方案設計及安全專篇》,生產規模5萬m3/a。 2020年4月,企業委托江西省地礦資源勘查開發有限公司贛州分公司對礦山開展資源儲量核實工作,在全礦區范圍內重新核實了資源儲量,并編制了《贛縣區江口鎮安坑礦區建筑用花崗巖礦資源儲量核實報告》;為合理利用資源,2020年6月企業委托江西省地礦資源勘查開發有限公司贛州分公司編制了《贛縣江口鎮安坑村金田石材廠建筑用花崗巖礦礦山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與土地復墾方案》。根據上述兩個報告,贛州市自然資源局贛縣分局針對礦山資源儲量發生的變化進行了采礦權有償處置,于2022年7月28日為贛縣江口鎮安坑村金田石材廠換發了采礦許可證,采礦證號C3607212009047130025239,采礦證有效期:自2022年7月28日至2028年1月28日,礦區面積0.0392km2,許可開采深度+216m至+135m標高,生產規模10萬m3/a。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73號)《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國家行政審批局令2017年第2號)等有關法律法規,企業向贛州市贛縣區行政審批局申報《贛縣江口鎮安坑村金田石材廠綠色礦山建設項目》,經贛縣區行政審批局審查后對該項目進行了備案,并于2022年6月24日下發《江西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要求,2023年3月企業委托四川創安太平科技有限公司編制《贛縣江口鎮安坑村金田石材廠露天開采擴建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2023年3月,企業委托陜西鳴德通圣工程設計有限公司編制并提交《贛縣江口鎮安坑村金田石材廠露天開采擴建項目初步設計及安全設施設計》。 2023年6月27日,企業委托陜西鳴德通圣工程設計有限公司編制的《贛縣江口鎮安坑村金田石材廠露天開采擴建項目安全設施設計》通過了專家組評審,并取得由贛州市行政審批局批復的《關于贛縣江口鎮安坑村金田石材廠露天開采擴建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意見》(贛市行審證(2)字〔2023〕66號),批復期限為12個月。企業取得《審查意見》后,因礦山周邊300m范圍存在多棟生產生活設施以及2024年春節期間停工停產等原因影響,導致礦山暫停基建施工,企業向贛州市贛縣區應急管理局匯報后,于2024年8月26日取得由贛州市贛縣區應急管理局下發的《關于同意贛縣江口鎮安坑村金田石材廠露天開采擴建項目進行建設的通知》,礦山基建期延續至2025年8月25日。 2024年11月1日,贛州市贛縣區應急管理局對該礦山進行現場檢查時,查出“礦山周邊300m范圍存在多棟生產生活設施,存在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現實危險”,責令立即停止建設,隨即下達了《現場處理措施決定書》(贛縣區)應急決〔2024〕005號。企業與附近村民簽訂了房屋購買協議書后,于2025年3月取得由贛州市贛縣區應急管理局下發的《關于同意贛縣江口鎮安坑村金田石材廠恢復建設的通知》。2025年8月20日,取得由贛州市贛縣區應急管理局下發的《關于同意贛縣江口鎮安坑村金田石材廠基建延期的批復》,基建工期延期至2026年1月25日。 在建設過程中,企業發現采場運輸道路、部分生產設備、境界外截洪溝參數、破碎加工站、供電、礦部位置等發生了變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于印發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重大變更范圍〉的通知》(礦安〔2023〕147號)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運輸設備、供配電部分設備與設計不符不屬于重大變更,但需進行安全設施設計一般變更。2024年9月,企業委托陜西鳴德通圣工程設計有限公司編制了《關于<贛縣江口鎮安坑村金田石材廠露天開采擴建項目安全設施設計>采掘運輸公路、截水溝、生產設備、破碎加工站、配電房的變更說明》。 自2025年4月起恢復基建工程建設后,企業全面完成了+180m以上臺階剝離,形成了+180m穿孔平臺和+165m鏟裝運輸平臺。礦山在建設+180m穿孔平臺和+165m鏟裝運輸平臺后,發現礦區花崗巖風化層厚度遠大于原預測的厚度,+180m平臺揭露的巖石基本上是花崗巖風化巖層,沒有開采利用價值。開挖的+165m平臺才揭露較多可開采利用的巖層。因此,需要變更原首采平臺位置。2025年8月,企業委托陜西鳴德通圣工程設計有限公司編制了《關于<贛縣江口鎮安坑村金田石材廠露天開采擴建項目安全設施設計>首采平臺、運輸公路、移動水箱的變更說明》。 該礦山于2026年1月基本完成礦山擴建項目基建工程量,完成了采場主要開拓運輸公路建設、采場+165m標高以上剝離工程并形成+165m首采平臺、+160m鏟裝平臺、排水設施及生產輔助等系統的建設工程。礦山組織相關技術人員對照設計要求及《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表》進行礦山擴建項目基建工程驗收。經過驗收,現有的生產及生產輔助系統能夠滿足安全生產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該企業于2026年1月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對贛縣江口鎮安坑村金田石材廠露天開采擴建項目進行安全設施驗收評價。接受委托后,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評價專家組于2026年1月8日至1月9日對該礦進行了資料收集和現場調查等工作,根據礦山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建議,礦山按照整改意見進行了整改。2026年1月19日,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派評價人員對該礦山安全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并核實。 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等國家法律法規和文件的要求,在分析資料和現場調查的基礎上,編寫了本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作為該礦山露天開采擴建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的技術依據。 |